2011-10-25
【狂夫之言】39.他他(Owner)
和室內矮桌前,盤腿席地的史君時丟下未完成的PowerPoint,轉而拿起水性奇異筆書寫自己的名姓。
小時候曾被老媽逼著上了一陣子的書法課,漸漸的連平日裡的運筆都顯有搦管時的轉折。你的字寫得很好看;從小到大總是被人這麼讚美著,就連辰哥都曾經誇過他。
啊啊,辰哥。
老媽和柳阿姨的交情深厚是自己打小就知道的事:國小國中合計同校九年,高中和大學雖然分別考進不同的學校卻沒斷了聯絡,各自成家後竟讓她們倆逮著機運成了鄰居。
讓柳阿姨牽著走出自家大門的史君時無比雀躍,滿心期待著見到那個大他兩歲的鄰居葛格。雖然另一個小他兩歲的女生貌似不怎麼喜歡自己,但是至少,但是幸好,柳阿姨的兒子感覺起來是個溫柔的人。
太好了,他終於可以不用再自己一個人玩了。
從那個時候開始,辰哥和他與小小,他們三個總是在一起。小時候的史君時簡直把柳司辰當作偶像在崇拜;總是跟前跟後的到處跑,總是辰辰葛格長、辰辰葛格短的扯著嗓,見不到面的時候若是拿到什麼好吃的好玩的,只要能帶出家門就一定惦著替柳司辰帶上一份。
有時做得過火,難免招來老媽一頓笑罵。問他為什麼只對柳司辰這麼好,史君時的回答永遠是「因為辰辰葛格很厲害」。
很強很聰明很了不起,什麼都會什麼都知道什麼都難不倒;對年幼的史君時而言,柳司辰既是他的目標他的驕傲,更是自己矢志追隨的對象。
後來後來,在他明白原來是彼此的歲數差距造就了孩提的盲目信服(早生了幾年所以多讀了幾年書,如此而已)的同時,仍舊是偶像的那人業已在自個兒心上深深扎了根。以始料未及的方式。
──好吧阿時,你為什麼喜歡我哥?
小小的問句言猶在耳;妙齡少女讓吊兒郎當的答覆激怒的嗔惱神色歷歷在目。
為什麼喜歡辰哥?
什麼為什麼?哪有為什麼。
他對辰哥的喜歡是沒有理由的。
倘若硬要說出個所以然……那大概是因為他們總是在一起。
一開始只是很單純的追逐著背影,漸漸的卻越來越想知道究竟該怎麼做才能縮短彼此的距離,最好最好可以並肩而行。以前的自己總是跟在他的身後,只要回頭就能看見;現在的史君時只想待在柳司辰的身邊,尤有甚者,成為就算對方閉著眼睛也能感覺到的存在。
重要,並且足以安心的存在。
他還是很喜歡他,應該說他一直都很喜歡他。
只不過現在的喜歡已經和最初的喜歡有了很大的不一樣。
辰哥,我並不打算超越你,也不打算干涉你的人生。
但是可不可以,真的,只要一點點時間就好。
你可不可以就只看著我,就只屬於我?
「……所以說,你到底在幹嘛?」
對面而坐的柳司辰好整以暇的謄整前幾天的筆記,抄寫到一個段落的此時此刻終於抬了抬眼,不甚在意的詢問。
拇指稍稍施力。筆帽「喀」了一聲。
「沒幹嘛,寫名字而已。」
「寫在我手上?」
從發問者的方向看過去,被拉直了擱在桌面的左臂內側自肘至腕寫著三個端端正正的倒字。
始作俑者伸了伸懶腰,心滿意足的表情隱隱有著大功告成的炫耀。
「自己的東西本來就該好好寫上名字才不會弄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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